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督查的通知,结合我校《中国人民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班实施方案》《关于使用中国人民大学网上党校学习系统开展全校范围内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的通知》《中国人民大学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方案》,现对我校各基层党委开展相关学习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及时掌握我校各基层党委开展学习培训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督促指导我校各基层党委抓好学习培训任务落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不断引向深入。


二、督查内容


1.开展学习培训的基本情况,包括总体安排、主要做法(课程安排、方式方法、师资配备、组织管理等)、任务完成情况(不同层级类别干部应训人数,实际培训人数,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完成的学时数、完成率等);


2.学习培训取得的主要成效、学习成果等;


3.学习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4.进一步做好学习培训工作的考虑和有关意见建议。


三、督查方式及工作安排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自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


开展自查:2018年4月,我校各基层党委按照督查内容,对本单位学习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自查。4月25日前,将形成的自查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同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一同报送至明德主楼1217党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党校邮箱(dangx@ruc.edu.cn)。


实地督查:将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开展实地督查的具体工作要求与部署进行。


四、有关要求


1.我校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以督察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任务。


2.要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摸清本单位开展学习培训的真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自查报告,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附件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校

                            2018年4月15日

                      (联系人:冯鹏达       联系方式:61943022)







下一篇:关于做好学校党校第33期学生发展对象暨第20期本科新生党员培训班学员推荐工作的通知